[发布时间]2019-11-18 9:50:51 [阅读数]550
2007年底,时任A公司中国办事处负责人的被告人翁某通过被告人庄某居间联系,决定以交纳明显低于货物正常出口应缴税额及报关、海运费用的“包通关费”方式,委托被告单位B公司以将应税货物伪报为非税货物的方式从厦门出口硅锰合金到印度尼西亚。出口具...
[发布时间]2019-09-27 9:22:22 [阅读数]402
走私辩护律师张严锋:海外代购走私行为的违法性简析 走私案辩护律师张严锋提示: 海外代购行为日益普遍,如何定性其法律性质是理解本案的关键。最基本的海外代购行为可以理解为普通的民事代理行为,如果在免税额度以下,不需要通关申报;如果...
[发布时间]2019-09-27 9:19:51 [阅读数]339
上海海关走私律师/张严锋/“蚂蚁搬家”行为以走私论处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法律师团队提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应理解为“未经行政和刑事处理”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发布时间]2019-09-27 9:17:57 [阅读数]408
上海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张严锋提示:“一年内三次处罚”即构成走私犯罪 上海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张严锋提示: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
[发布时间]2019-03-12 11:17:44 [阅读数]1330
张严锋走私案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本案中,被告单位A公司与被告人孙某某共同利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将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伪报为个人海外购商品,从而达到逃避缴税目的。此行为属于逃避海关监管,伪报贸易方式报关进口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已...
[发布时间]2019-03-12 11:15:32 [阅读数]491
张严锋走私案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冯某2偷逃应缴税额达57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条文量刑起点应在10年以上。如何将量刑起点辩护到3年以下,以能适用缓刑成为本案的关键。所以对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案件,应考虑被...
[发布时间]2019-01-24 9:59:45 [阅读数]1017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最...
[发布时间]2018-03-05 12:11:10 [阅读数]542
上海海关走私律师 / 张严锋 /“ 蚂蚁搬家 ” 行为以走私论处 2018-03-05 10:18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法律师团队提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 “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 ” ,应理解为 “ 未经...
[发布时间]2017-05-08 8:29:45 [阅读数]1437
张严锋走私案件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绕关走私的既遂与未遂问题 绕关走私,是指从未设海关的地点或者不经过海关,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近处仅的行为。其特点在于不向海关进行通关申报而直接逃避...
[发布时间]2017-04-19 8:58:39 [阅读数]622
文章来源:台海网 更新时间:2017-4-12 福州海关工作人员正在清点查扣的走私商品 台海网4月12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利用自行开发的电子物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