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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走私行为是间接走私还是走私罪的共犯

【发布时间】2024-07-10 17:19:12 【阅读数】

如何区分走私行为是间接走私还是走私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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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某通过微信联系与家住缅甸的貌某(已判决)商定购买缅甸黄牛,二人商议由貌某于2023年3月10日将活体黄牛从缅甸走私进中国交给余某,当日貌某将牛赶至××号界碑约2.5公里的N山处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活体黄牛9头,经称量,净重2253.3kg。经A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查获的黄牛价值人民币63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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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如何区分走私行为是间接走私还是走私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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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走私案律师张严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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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关于走私罪共犯。《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为人要构成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有三点:(1)二人以上,即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2)共同意思,构成犯罪的二人以上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行为,行为主体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在购私行为中,符合两人以上共同的犯罪故意。购私人构成走私罪共犯,最典型的就是在走私行为实施之前,与走私人就走私进行了通谋,并参与了走私行为。
       同时,也并非只有上面这些明显参与了走私活动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走私罪的共犯。间接走私针对的仅是走私犯罪事后的行为,即使购私人没有这些明显的参与走私行为,但事前与走私行为人通谋的,也应认定为走私犯罪的共犯,而非间接走私。在刑法理论中,此类共犯被称之为“事后共犯”,最典型的就是事先联系承诺收购走私货物,走私行为完成之后,又予以收购。
        接着是关于间接走私。间接走私,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实施走私行为,而是向其他走私人收购走私物。我国《刑法》第155条规定了两类间接走私行为。(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2)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本案中,余某事前与貌某通过微信联系,商定购买缅甸黄牛,属于事前通谋进行走私行为,因此应当认定余某为走私犯的共犯,而不是间接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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