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肯尼亚以2000美金(约13500人民币元)的价格购入象牙制品,而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意见为单价41667人民币元/千克,共价值650005.2人民币元。据此,法院认定的价值数额是被告人购买所花费数额的数十倍。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肯尼亚以2000美金(约13500人民币元)的价格购入象牙制品,而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意见为单价41667人民币元/千克,共价值650005.2人民币元。据此,法院认定的价值数额是被告人购买所花费数额的数十倍。
国根据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象牙及其制品的价值分为整根象牙及制品的价值和零散的象牙制品的价值,一根未加工象牙的价值为25万人民币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块或象牙制品,因根据其重量来核定,单价为41667人民币元/千克。
据此,目前象牙制品的价值核定存在普遍过高的情况,一般都远高于实际销售价。
(整理者: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徐奔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