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6 13:41:51 [阅读数]356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管理相对人与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1.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管理相对人与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即管理相对人应当先向作出税收征管决定海关...
[发布时间]2016-05-06 10:02:10 [阅读数]711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1.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作为类型的案件相比,在争议产生、诉求内容、答辩方向特别是举证责任等多个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2.口头作出不予受理退税申请的决定合法不合理。 3.鼓励项目项下的进口设备退运出境能否退...
[发布时间]2016-05-05 17:14:48 [阅读数]397
违反法律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