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1 17:04:14 [阅读数]874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已进境但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进口货物,已申报但尚未出境的一般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发布时间]2016-05-12 16:43:55 [阅读数]565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1. 本案涉及出口退运货物应否征收税款问题。 2. 需要说明的是,在确定有关货物是否属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进境这一问题上,出口退运货物的经营单位(即纳税义务人)负有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6-05-11 16:54:41 [阅读数]574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海关总署推荐理由:该系列案是粤港海关开展深度合作、遏制侵权风险口岸漂移的典型。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其便利的贸易及转运条件一直为内地不法分子所觊觎。
[发布时间]2016-05-09 17:22:02 [阅读数]859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该案是海关应用 X 光机等查验设备发现违法嫌疑并成功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查验关员通过比对货物申报情况及机检图片,敏锐地意识到货物存在的侵权风险,充分反映了 X 光机等现代...
[发布时间]2016-05-06 9:57:57 [阅读数]1093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根据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
[发布时间]2016-05-06 9:54:40 [阅读数]544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根据2011年3月1日生效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4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不...
[发布时间]2016-05-05 17:18:12 [阅读数]576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本案A公司(为B公司国外母公司)将暂时进出境货物销售给C公司算不算擅自销售海关监管货物成了本案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7年第157号),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暂...
[发布时间]2016-05-05 17:13:14 [阅读数]488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海关律师团队提示: 本案涉及到成交价格调整项目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审定价格办法》)第十一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