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装压缩、液化气体铝容器为零售装或非零售装
A公司委托B报关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及2024年3月4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2票,申报第1项货物的品名分别为铝瓶(旧件)及铝瓶(旧),申报商品编号均为7613001000,申报数量均为1个,申报总价分别为CIF20814.18欧元及CIF6379.54欧元。经查,上述货物的实际总价均为CIF6379.54欧元,实际商品编号均应为7613009000,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争议焦点:如何区分装压缩、液化气体铝容器为零售装或非零售装
海关归类律师张严锋提示: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两个商品税则号为:7613001000,7613009000,具体信息如下:
商品编号7613001000,商品名称为零售包装装压缩、液化气体铝容器,进口最惠国税率9%,进口普通税率70%,出口退税率为13%,进口增值税13%。
商品编号7613009000,商品名称为非零售装装压缩、液化气体铝容器,进口最惠国税率9%,进口普通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进口增值税13%。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商品的差异点在于是否为“零售包装”,如何确定是否为零售包装呢?
"零售包装"(put up for retail
sale)指的是那些专门为满足最终消费者个人需求而设计的包装形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而不需改变包装或形状。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零售包装”并不受限于某个固定的量。例如,20多年前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上常见的零售包装容量一般不超过500毫升,这被认为是典型的零售包装。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升,现在市场上可以看到1升、1.5升、2升甚至最大到2.5升的可口可乐包装,这些同样被视为零售包装。
此外,商品的包装趋势也可能朝向小型化和精致化发展,以适应不同的消费场景和个人偏好。这意味着“零售包装”的商品量是灵活变化的,虽然通常来说它们的量会比较小以便于个人使用,但并没有一个绝对的上限或下限来定义这种“量”。因此,在考虑是否属于零售包装时,更重要的是看其设计是否针对个人消费者的便利性、使用的适宜性以及市场定位,而不是单纯依赖于包装内商品的数量或体积。
一件商品是否用于零售,从生产者和使用者的角度应该能够判断。因为生产者是根据市场来决定自己的生产行为,尤其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目标如果是个人(这里的“个人”应理解为个体或一般的家庭而不是团体或更大的单位,下同),则个人消费者的喜好、使用的方便程度、对消费者的吸引程度等都是生产者在设计、生产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的。因此,这样的产品往往在产品的形状、量的大小、产品的包装等方面尽量符合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使用方便。
Putupforretailsale中的retail英文意思为:the
selling of good stoconsumers,usually in small quantities and not for
resale。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正确理解“零售包装”需要从包装形式、量的大小、销售对象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1.包装形式:零售包装通常包含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家、成分、使用说明等信息,并通过艺术设计进行美化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此外,它也可能被设计成方便使用的样式,例如便于手持或开启的设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非零售包装”的某些产品也开始采用类似的包装策略,而一些零售产品则可能选择简化包装以降低成本。
2.量的大小:虽然零售包装中的“零”意味着“零星”,即通常情况下包装量较小,但这个量并不是固定的。根据产品的性质和保存期限不同,其包装量也会有所变化。易变质的产品如药品可能会有较小的包装量,而对于保存期较长的产品如洗衣粉,则可能会有较大的包装量。不过,关键在于这些包装量必须考虑到消费者的使用便利性,过大的包装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3.销售对象:零售包装的主要销售对象是个人消费者,而不是医院、饭店、学校等团体或单位。对于用作生产原料的商品,因为它们的目标客户不是直接消费者,所以不适用于“零售包装”的概念。
综上所述,“零售包装”可以概括为一种以一定尺寸和商标的包装形式呈现的产品,旨在无需改变包装或形状的情况下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不包括特定的团体或单位)。这种包装不仅有助于保护产品,还能促进销售,同时确保满足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便利需求。因此,在判断是否属于零售包装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而不仅仅是基于包装上的文字或图案。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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