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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如何向海关申报

【发布时间】2016-08-23 16:56:33 【阅读数】

上海走私案辩护律师张严锋提示:


国家对不同物品有一定限额的免税,超出部分就要缴纳关税。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额2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庭审亦能自愿认罪,并积极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已预缴)

        、扣押在案的走私货物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入境需向海关申报物品:

 (1) 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 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4) 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         丝超过500;

 (5) 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6) 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 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国家对不同物品有一定限额的免税,超出部分就要缴纳关税。在入境时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税款,那么可以选择走申报通道询问海关。一旦在无申报通道被查获未缴纳税款的物品,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行为。


(整理者: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马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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