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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关于变更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相关系统访问地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5:38:20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8〕20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2-21 
【生效日期】2018-12-2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关于变更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相关系统访问地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检融合有关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启用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新域名,现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核查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rigin.customs.gov.cn。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查询各地海关2016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

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的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cr.customs.gov.cn:8080。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进行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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