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8〕72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6-26
【生效日期】2018-07-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2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