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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解除老挝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8:46:41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1〕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1-01-20
【生效日期】2021-01-2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解除老挝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老挝南塔省勐新县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5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和区划图见附件)。

原农业部文件[〔1990〕农(检疫)字第6号]对老挝上述区域的禁令同时解除。

附件:

1.老挝口蹄疫免疫无疫区端点经纬度.doc

2.老挝口蹄疫免疫无疫区区划图.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2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老挝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老挝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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