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6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5-13
【生效日期】2020-05-1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5号(关于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大麦进口。现将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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