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0〕5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4-10
【生效日期】2020-04-1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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