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海关律师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服务电话:400-821-3848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发布时间】2024-05-30 8:48:03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0〕5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4-10
【生效日期】2020-04-10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xls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doc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pdf

如需咨询海关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

沪ICP备11024743号-5 昕搜营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