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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2号(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8:46:46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5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4-03
【生效日期】2020-04-0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2号(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新疆库尔勒和阿克苏地区香梨输往美国及其管辖领地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现将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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