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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分期缴纳罚款

【发布时间】2016-08-19 17:04:07 【阅读数】

海关行政诉讼律师张严锋提示: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海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复议:

      海关接到C的申请后,认为C有能力缴纳罚款,于是在第三天以书面决定的形式通知C,海关不批准他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C接到决定以后,认为海关的决定不合情理,自己又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分期缴纳。于是,他以工厂的名义向海关总署提起复议。他的复议申请理由很简单,就是自己工厂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无法拿出那么多钱来,希望海关能给予重新考虑。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及时向被申请人一一不批准C分期缴纳罚款的海关了解了情况,该海关提出C提出的工厂资金周转困难不属于可以分期缴纳罚款的正当理由,因此采取了不批准的做法。海关总署听取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的意见,调查了申请人工厂的经济状况,了解了该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过去的一些经营业绩,发现该工厂没有发生过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前科,也没有其他的违法情况,如果同意其分期缴纳罚款既可以缓解工厂的资金周转紧张的压力,也不至于因未全部收缴罚款,而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基于上述调查结果和考虑,海关总署在复议决定中作出了撤销被申请人不批准申请人分期缴纳罚款的决定,同意申请人在一年时间内分三次向海关缴清罚款。C对此非常感谢海关的理解,对复议作出的决定表示满意,也没有向法院起诉。

 

 1.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海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 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海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海关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应当及时通知收缴罚款的机构


(整理者: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倪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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