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溃疡贴如何归类
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期间,A公司以跨境电商平台方式在口岸申报进口日本大正制药(TAISHO)口腔溃疡贴加强版共计16023盒,申报商品编码为3005109000,完税价格为人民币704753元。实际税则号列应归入30043200.99,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商品,不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经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27485.37元。A公司进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A公司以跨境电商平台方式在口岸申报进口日本大正制药(TAISHO)口腔溃疡贴加强版共计35665盒,申报商品编码为3005109000,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743585元。实际税则号列应归入30043200.99,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商品,不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经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67999.81元。A公司进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争议焦点:口腔溃疡贴如何归类
海关归类律师张严锋提示:
本案中,A公司以跨境电商平台方式在口岸申报进口口腔溃疡贴,申报商品编码为3005109000,实际税则号列应归入3004320099,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商品,不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可以参照此网站:https://www.gov.cn/xinwen/2016-04/09/5062650/files/41c5ca9283d343e9964bb77a6092bdcf.pdf
口腔溃疡贴,是一种常见的治疗口腔疾病的贴片,对于溃疡的治疗有一定的功效。
分析对比涉案两种税号的基础信息:
商品编号3005109000,商品名称为 其他胶粘敷料及有胶粘涂层的物品,最惠国进口税率5%,普通进口税率35%,进口消费税0%,进口增值税13%。
商品编号3004320099,商品名称为 其他已配剂量含其他皮质甾类激素的药品(包括其衍生物及结构类似物,不含抗菌素,包括零售包装 ),最惠国进口税率0%,普通进口税率30%,进口消费税0%,进口增值税13%。
本案所涉及货物为大正制药的口腔溃疡贴,根据30.05项下的税则子目注释:“本品目包括用药物(反刺激剂、杀菌剂等)浸、涂的织物、纸、塑料等制成的软填料、纱布、绷带及类似物品,供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 本品目不包括:……(二)通过皮肤摄入的药品(品目30.04)”。并且,该口腔溃疡贴含有皮脂甾类激素,用以治疗口腔溃疡,因此应当归入30.04项下,也即30043200。
此外,根据《进口药品目录》规定,该涉案货物属于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管理的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药品通关单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发证机关依法对进口药品实施监督管理所签发的准予药品进口的许可证件。
适用范围: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于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入国内的药品,海关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进口药品的口岸必须与进口药品通关单核准的口岸一致。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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