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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严锋主任律师办理贺某走私废物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19-01-22 11:04:00 【阅读数】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严锋律师办理上海海关缉私局侦办的走私废物案(塑料盒子、聚丙烯次级膜)。2018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贺某经与朱某刚共谋,在明知塑料盒子、聚丙烯次级膜系国家限制进口固体废物的情况下,仍联系外商提供虚假单证,并由外商采用伪装方式装箱,以不具有进口固体废物资质的上海欧某国际贸易不限公司的名义,以一般贸易的形式予以申报进口。并以相关报关费用“包干费”的形式支付报关公司。经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验和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验技术中心检验,涉案的聚丙烯次膜重67.51公吨,塑料盒子23.6公吨,均为限制进口固体废物,以上共计90余吨。经律师辩护后法院从轻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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