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海关律师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服务电话:400-821-3848

货物被海关缉私局扣留了,说HS编码归类有问题,涉及到出口许可证,不涉税

【发布时间】2018-01-17 8:19:44 【阅读数】
  

姓名:万先生

电话:135XXXX0438

邮箱:w3XXXX4@163.com

内容:我咨询一个问题:我是货代,我的客户委托我帮他出口一票货物,客人是一个个体,出口申报抬头也是客人购买的(无实体),现在这票被海关缉私局扣留了,说HS编码归类有问题,涉及到出口许可证,不涉税,都是0退税的产品,现在货物放在港区已经超过2个月,产生的滞箱费都比货值还高,现在客人不打算管理这个事情了,我也联系不到了客人,但是海关还是可以通过报关行找到我的,我ye 把客人的联系方式给过海关。如果客人失联,海关会找到我吗?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吗?请告知,谢谢!!

具体回复如下:

第一:关于申报抬头问题,按你所述委托人为个人,其报关抬头系其购买的公司名称。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此事实,且确认你并不明知此事,则你对此不承担责任。否则如果双方共谋可能涉及海关的行政处罚。

第二、关于你提到的出口产口涉及许可证及商品归类导致的申报不实问题,由于涉证及申报不实,缉私局查扣(或者立案)上述货物虽然不涉税,并不一定不构成走私案件。

 第三、如果您与委托人没有就伪报、商品归类或故意隐瞒许可证共谋等问题,如实向海关提供委托人联系方式且积极配合海关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但如果有共谋则除外。

第四、如果您在报关过程中违反海关的行政法规,则由可能构成行政处罚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海关咨询中心

如需咨询海关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

沪ICP备11024743号-5 昕搜营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