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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13:49:04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7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1-2 
【生效日期】2019-1-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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