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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2018年第34号(关于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14:00:49 【阅读数】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联合公告〔2018〕34 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18-6-29
【生效日期】2018-6-2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2018年第34号(关于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7年度,中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5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38.14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68.90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

其中,101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67.4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9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00.9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9.0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68.69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101.8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7.2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9.8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0.63万分。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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