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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05 20:33:13 【阅读数】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公布了一批商品归类决定。根据我国缔结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中国海关组织对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进行了翻译、审查。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结合中国海关归类实际,现将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1.doc
              2.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2.doc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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