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1〕96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11-22
【生效日期】2022-02-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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