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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8:55:43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1〕4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6-18
【生效日期】2021-06-1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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