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13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12-28
【生效日期】2020-12-28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4号(关于进口越南凉粉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凉粉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凉粉草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