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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9:18:13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3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0-02-19
【生效日期】2020-02-1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

有关美国输华宠物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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