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2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0-02-15
【生效日期】2020-02-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 2月 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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