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海关律师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服务电话:400-821-3848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9:14:27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2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0-02-15
【生效日期】2020-02-1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 2月 15日印发)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


如需咨询海关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

沪ICP备11024743号-5 昕搜营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