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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14:09:21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2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0-02-14
【生效日期】2020-02-1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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