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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0:50:51 【阅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8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1-14 
【生效日期】2020-01-1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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