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海关律师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服务电话:400-821-3848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16 12:42:04 【阅读数】

沪工商注〔2016〕203号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助推上海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加快新一轮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现就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建立企业名称负面清单。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文件,全面梳理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要求,列明企业名称的限制性使用和禁止性使用情形,形成企业名称负面清单。

2.制定企业名称登记审查规范。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自由裁量权,明确审查要求,统一审核标准,以概括性描述和具体化案例的方式,形成企业名称登记审查规范,指导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工作。

3.推广完善可选用名称库。将通过审核程序但因故逾期失效的企业名称汇入可选用名称库,进一步释放企业名称资源。设置可选用名称专窗,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使用可选用名称,定期更新完善名称数据资源,提高可选用名称库的社会知晓度。使用可选用名称字号的,可进入快捷名称申报通道,做到当天申报、当天核准。

4.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在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率先开通企业名称网上自主检索比对功能,对企业名称是否涉及不适宜名称等进行检索,并即时反馈比对结果。

5.加强企业名称保护和支持力度。整合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有关企业名称登记文件及本市各部门提出的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保护需求,纳入名称自主查询字典库。企业名称涉及新兴行业(业态)、特殊名称、政府重点项目等领域的,提供线下申报通道。

6.简化企业名称申报程序。开放市区两级网上政务大厅、上海市工商局等多个线上企业名称申报入口,实现企业名称在线检索和申报。缩短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审核时限,系统自动推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查结果。企业名称不涉及前置行政审批的,申请人无需现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书,可凭相关信息直接办理登记。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和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要以企业名称登记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的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平台作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先行先试,不断探索研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

如需咨询海关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

沪ICP备11024743号-5 昕搜营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